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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趣阁 >> 迷失在康熙末年 >> 第七十八章 清朝官兵恋脚癖

第七十八章 清朝官兵恋脚癖 2/2

天色渐黑,凌啸孤零零地打马前追,这才发现只剩下了他一人在落在后面了,想不到这一百两的悬赏竟是这么迷人。凌啸觉得自己很丢脸,早就在北方把骑术练得炉火纯青的他怎么都不敢相信,自己居然比不上一群江南骑兵?

黎明,空忙一场的吴椣回到总督衙门,第一件事就是瘫坐在太师椅上搓揉太阳穴。

回来的路上,他沮丧中带着恐惧,仔细回想了很多遍郑勇的履历,每次的提拔都少不了他的影子,他的确赏识这个福建汉子,谁叫他曾经救过自己幼子的性命呢?只要他立下功劳,哪怕是剿杀十人左右的小股土匪,自己都力排众议地升他一级,不过五年时间,就把他提到了正三品上,引为心腹,执掌自己的中营。想不到,为了一个要犯,郑勇竟然会弃官而去,他就没有为自己这个总督想一想吗?吴椣真想当面问问郑勇,难道知遇之恩就这么不值钱吗?

只是,当郑勇被带到吴椣面前的时候,他已经不能和吴椣讨论知遇之恩价值几何了,一个失去了身躯的头颅是不能出声的。

凌啸进到衙门大堂,指着吴椣就是一通质问。吴椣看到这位钦差大人的模样,心里就翻腾起两个字,狼狈!看来和郑勇的战斗十分的激烈,连侯爷的脸上都还有几道伤痕,青紫青紫的放亮,但是同情归同情,凌啸的话他可不认同,因为他听不懂,“万生平等的道理,制台不懂吗?母马怀孕了就应该放它产假!”

原来,夜色中白白误挨了两马鞭的凌啸,根本就没能够赶上战斗。

直到座下的青花马越来越慢的时候,他才想起这是吴椣专门送给他的坐骑,下来看了看这匹喘着粗气的马,弯腰一拍额头,“日你妈的吴椣,怀孕的母马能骑吗?”他理解吴椣的苦心,不想让自己这钦差冲锋陷阵,问题是,如果老子万一打了败仗要逃命的时候,岂不被这应该说成是两匹的马给害死了吗?

无可奈何之下,凌啸只得顺着官道慢慢追下去,谁知道前面又出现了岔道,夜色里看不清马蹄印的他只好孤家寡人地傻等。前面的手下跑远了,后面的抚标应该会追来吧。

果然,当一条火龙蜿蜒由西而来的时候,凌啸就见到了抚标参将夏荣富。谁料到,凌啸不亮字号还好,一亮字号,那夏荣富竟死活不肯借马,只是好话奉承地拨出两百人团团保护住他,岂可随便让钦差观风使大人犯险?

金虎怒马血衣地回程碰到了凌啸他们,兴奋得胸口的一处伤口不停地飚血。郑勇被砍掉了头颅,那些个他的亲兵也被砍掉了头颅,除了哪个甘大被绑得像个粽子似的外,没有一个是带着躯干被抓回来的。抢到了头颅就别在腰上的士兵们围着凌啸晃荡,他们不敢当场向凌啸要赏银,但是晃一晃来提醒凌啸的胆子还是有的。

令凌啸大呼变态的是,敌人只有三十多个,可是晃荡在他身前的竟有近百人。除了三十多个兵丁别着敌人脑袋外,还有六十多个兵丁一人拿个脚掌在他眼前晃来晃去。难道后世那种“恋脚癖”在清朝集体暴发?就算如此,可也不能都恋上男人的臭脚吧?

金虎正等着凌啸的夸奖,虽然五百杀三十不值得一提,但是谁叫凌啸当着众人开了赏格呢?正想向凌啸详细禀报的时候,凌啸问了他一句,正问到他心窝窝里了。

“本侯说的是杀一人赏百两,砍头当然算杀了一人,难道砍一只脚也能算要人一命?”

“侯爷,一只脚掌当然不值得一百两,但是有着这两个字的脚掌就值了!”

金虎抢过两只脚掌在火光下递到凌啸的面前,凌啸恶心地连连呕吐,要是他说得出话来,一定会问个清楚。

“不就是纹有个无字和知字吗?难道无知两字这么值钱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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